说:“乌鲁西。我要跟你在一起。你同意也好不同意也好,我就是要跟你在一起。我不管那么多了。修达理解也好不理解也好,不行我们就离开这里。”
说:“乌鲁西。我要跟你在一起。你同意也好不同意也好,我就是要跟你在一起。我不管那么เ多了。修达理解也好不理解也好,不行我们就离开这里。”
大约过了午夜,果然有一队人骑着马扑向营地。阿明拉马上抱起周杏跑向行李帐。只是用一片帐篷布搭在一丛灌木上,半遮半露的挡着行李。而行李帐后面就是几辆空的篷车。
大约过了午夜,果然有一队人骑着马扑向营地。阿明拉马上抱起周杏跑向行李帐。只是用一片帐篷布搭在一丛灌木上,半遮半露的挡着行李。而行李帐后面就是几辆空的篷车。
她迷茫了,她怎么了吗?
她迷茫了,她怎么了吗?
方槿定定神,站起来说:“出发!”
四天后,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个游牧民族的村庄,可以进行基本的补给。
方แ槿没有出面。在这个世界ศ上,女人只是一种可以交换的物品,没有人会相信她的话。
宫奴以几块出产自巴比伦的名贵香料向这个ฐ村庄的族长买下了可以在这里住三天的时间。他们可以用这里的水,可以与族人交谈,交换东西。
算是万幸了。
方แ槿洗了个澡。宫奴给她准备了带汤的食物,真是好久没尝过了。方槿差点感动的落泪了。
沙漠中的旅行对她来说不是什么难事,毕竟她曾经跟随拉姆瑟斯的军队远征。那才是地狱。
吃完晚饭,方槿早早就睡了。终于可以安心的躺下睡一觉了。
真是太幸福了。
早上。
醒来。
帐篷里,有一个ฐ人,正坐着喝水。
蜂蜜色的皮肤,猎豹般蕴含暴发力的身体。虽然现在悠闲的坐在地上,可是却仿佛下一刻就可以取人性命。
他的手如不经意似的放在腰间,那里有两把长刀,两把小匕首。任何时候他都不会放松警惕。
双色的眼睛专注的看着碗,就好像那里有着天下至高的美味。
“哦,你醒了?”他惊讶的问。
方槿说不出话来。
这叫什么?
才出狼窝,又入虎口。
走出帐篷,不意外的看不见一个她的人,好像一夜之间这个村庄换了主人,现在一眼望去,全都是埃及兵。
拉姆瑟斯跟在她后面出来,旁边的侍从给他家将军送上用来遮阳的斗篷。
呼啦!
大斗篷一抖开,拉姆瑟斯抱小羊羔一样把方槿抱入怀中ณ。
方槿是最识实务的一个。一点反抗都没有。
拉姆瑟斯上马,顿时万马奔腾,烟尘滚滚。
“出发!!”拉姆瑟斯挥手一指。方槿惊讶的看到เ眼前的埃及军简直像画出来的假的一样整齐快速的分队奔出村庄。
这样的军容……
方แ槿全身发冷。
拉姆瑟斯,他的军队太吓人了。
原来这里离下埃及这么近吗?
拉姆瑟斯带着她傍晚时就到เ了尼罗河边。
军队在城外就回营了。拉姆瑟斯单人单骑进城。
在路过集市时,不容她分辩的给她罩上了一层厚厚的黑纱。
“干什么เ?!”方槿忍耐又忍耐,挣扎又挣扎,发飙了。任谁被当成一个ฐ粽子裹都会生气的。
拉姆瑟斯手忙脚乱,明显两只手不太够用。他从来只脱过女人的衣服,脱不掉就撕掉,给女人穿衣服还是第一次。明明看别人穿在身上是一条很简单的裙子,可是到底怎么เ给她围上去?
最后,在方槿的主动帮忙下,拉姆瑟斯最终如愿以偿把方แ槿包成一个粽子。
拉姆瑟斯松了口气,欣慰道:“走吧。”
把方槿抱上马。
“去哪里?”方槿在面纱下发言。整个脑袋只露出一双眼睛,连头发都包得一丝不露。
“我家。”拉姆瑟斯在方槿惊讶的神色中发言。话说包得那ว么严å实他都能ม感觉到เ这个ฐ女人一定是露出了惊讶的神色。
就在尼罗河边,有一所占地极为夸张的大宅院。周围居然没有别的屋子了。
“这附近的地都是我家的。”拉姆瑟斯ั说。马直接跑进了宅院中ณ。
一群只穿白短裙的奴隶跑出来,给拉姆瑟斯牵马,跪下给他当脚๐垫。没事做的人就跪在地上,把头伏在地面上。
拉姆瑟斯跳下来,一脚๐把跪下当脚垫的人踢开,把方槿抱下来。
原来那个人跪下是为了当她的脚垫。方槿后知后觉。
“连脚也不想让别ี人碰到เ吗?哥哥。”一个ฐ又高又细的声音扬起,方槿转头看,是一个把□露出来的美女,浅色的眼睛,一看就是拉姆瑟斯的血亲。
她身旁站的一个黑发男人……是她在红河边见过的!
方槿一想起来,马上把头埋进拉姆瑟斯ั的胸口,不肯抬起来。
拉姆